Leviticus 17: The Life Is in the Blood

Why every sacrifice had to come to the tabernacle door.

Leviticus 17: Blood and Sacrifice Laws

Leviticus 17 tightens the sacrificial system introduced across Leviticus 16, requiring every animal killed for food or offering to be brought to the tabernacle door rather than sacrificed informally in the open field.


耶和華 對 摩西 說:

「你曉諭 亞倫和 他兒子 並 以色列 眾 人 說,耶和華 所 吩咐 的乃是這樣:

凡 以色列 家中的 人 宰 公牛,或是 綿羊羔,或是 山羊,不拘 宰 於營內 營 外,

若未 曾牽 到 會 幕 門口、耶和華 的帳幕 前 獻 給耶和華 為供物,流血 的罪必歸 到那 人身上。他流了 血, 要 從民 中 剪除。

這是 為要 使以色列 人 把 他們 在 田野 裡 所 獻 的祭 帶 到 會 幕 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 祭司,獻 與耶和華 為平安 祭。

祭司 要把 血 灑 在 會 幕 門口、耶和華 的壇上,把脂油 焚燒,獻給耶和華 為馨 香的祭。

他們不可 再 獻 祭 給他們 行邪淫 所 隨從 的鬼魔(原文是公山羊);這 要作 他們 世世代代 永遠 的定例。

「你要曉諭 他們說:凡 以色列 家中 的人,或是寄居 在他們中間 的 外人, 獻 燔祭 或是 平安祭,

若不 帶 到 會 幕 門口 獻 給耶和華,那人 必 從民中 剪除。

「凡 以色列 家中 的人,或是寄居 在他們中間 的外人,若 吃 甚麼 血,我必向那吃 血 的人 變 臉,把他 從民 中 剪除。

因為 活物 的生命 是 在血中。我 把這血賜 給你們,可以在 壇上 為 你們的生命 贖罪;因 血 裡有 生命,所以能贖罪。

因此,我對以色列 人 說:你們 都 不可 吃 血;寄居 在你們中間 的外人 也不可 吃 血。

凡 以色列 人,或是寄居 在他們中間 的外人,若 打獵 得了 可吃 的 禽 獸,必放出 牠的血來,用土 掩蓋。

「論到 一切 活 物 的生命,就在 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 人 說:無論甚麼 活物 的血,你們都不可 吃,因為 一切 活物 的血 就是 他的生命。凡 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凡 吃 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 到 晚上,都要洗 衣服,用水 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

但他若 不 洗衣服,也不 洗 身,就必擔當 他的罪孽。」

Verse 11's statement that blood makes atonement for the soul is picked up centuries later in <a href="/bible/chiun/hebrews/chapter-9/22">Hebrews 9:22</a>. Hunters are told to pour out and cover the blood of game before <a href="/bible/chiun/leviticus/chapter-18">Leviticus 18</a> shifts to laws on sexual conduct.